Mennonite Theology 门诺会神学
门诺会神学的根,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纪荷兰、德国及瑞士的重洗派(Anabaptist Theology)。门诺(Menno Simons, 1496-1561)、马柏克(Pilgram Marpeck,约1495-1556)、格列伯(Conrad Grebel,约1498-1526)及其他人,均对这运动有重要的贡献。后来称为门诺会,皆因荷兰之领袖逐渐成为整个运动的领导人。
从历史的角度来说,门诺会的思想颇得早期教会信经(Creeds)的精神。从信仰的角度来说──包括他们的信仰宣言、教义作品、信仰问答(Catechisms)、讲章、圣诗、灵修作品及崇拜──他们常能使人注意信经及信条(Confessions of Faith)所忽略,又是圣经清楚教导的,特别是基督受苦的爱、作门徒生活的操练(Discipling)及顺服、教会(Church)的特性等。再者,他们亦强调对三一神的了解,基督代赎的死,基督堪作榜样的生活,罪是人自主不顺服的行动,基督徒要向神负责任地生活,基督的再来,和神学反省上圣经的首要地位等。
但在整个门诺会的神学里,教会学可说是最重要的。它的特色乃是︰重生(Regeneration)、圣洁的生活、信徒的洗礼、圣餐、彼此洗脚、教会纪律(Discipline)、不依从主流教派、真诚、不抵抗主义、宗教自由,以及政教(Church and State)分离。
后来因着种种原因,门诺会的信徒大批移民到欧洲及美国,整个门诺运动便受敬虔主义(Pietism)的影响,其结果是十分正面的,它更新了这运动的精神,特别在宣教及个人救恩的层面。不过以经验为主的敬虔主义,在某程度上,亦削弱了门诺会神学一部分的特性,就如教会纪律及伦理等。
从另一方面而言,门诺会颇能认同基要派(Fundamentalism)与新神学的斗争,且也在神学上受了基要派的影响,但他们一直拒绝参加基要派的阵营。门诺会的神学是保守的,属于福音派(Evangelical Theology);新神学(参神学的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,Liberalism and Conservatism in Theology)对北美及其他各洲的门诺会思想,可说没有什么影响,但近代门诺会思想对新神学某些伦理课题,就显出较大的兴趣了。在十九和二十世纪,大多数荷兰和很多德国北部的门诺会信徒,开始接纳自由神学。他们慢慢融入了欧洲文化的主流,无可避免地就要与他们传统的教义分家。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好些门诺会的神学均有新的变化;北欧的门诺会对合一运动(Ecumenical Movement)就深表兴趣。
门诺会神学发展的特性,可以说是愈来愈想在认信上趋向统一(十七和十八世纪),要求宗教与文化上的稳定(十八至二十世纪初),和近代寻找自己神学上的身分(二十世纪)。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门诺会的神学家尝试从十六世纪之极端改教运动(Reformation, Radical),重寻自己的根源。「重洗派异象的再现」使他们再度重视圣经的地位,就如在纪律、教会、不抵抗主义、社会的责任,和门诺会的神学身分;他们尤其看重此等问题与门诺会宗族中心的思想、文化的多元性、现代的福音派,和历史的重洗派等关系。
门诺会可说是自由教会传统的一个代表,他们的信仰与生活,对视教会为一立约的信仰群体之了解,有极重要的贡献。今天门诺会内部一个大挑战,乃是它的神学身分,以及在一个不断变更的环境中,教会与社会的关系应如何厘定,这些对他们的教会学,有很重要的影响。
另参︰ 重洗派神学(Anabaptist Theology); 极端改教运动(Reformation, Radical)。